荷爾蒙治療包括雌激素、黃體素(Progestogens)、雌激素合併黃體素所有製劑及Tibolone。
1、使用荷爾蒙治療前,所有婦女都應接受完整的評估及檢查,持續使用荷爾蒙
治療的婦女,每年至少應接受定期檢查一次。
2、醫師應提供專業諮詢,告知婦女荷爾蒙療法的效益與可能發生的風險,以決
定是否需要使用。
3、荷爾蒙治療仍為緩解婦女更年期症狀(如熱潮紅、盜汗、心悸、失眠、
陰道萎縮乾澀、泌尿道萎縮症狀等)最有效的方法。如僅為治療局部症狀
(如陰道萎縮、性交困難、萎縮性尿道炎等)建議使用局部性雌激素療法。
低劑量陰道雌激素治療不需合併使用黃體素。
4、荷爾蒙治療已證明可降低停經後骨質疏鬆症骨折及大腸癌的危險。停經
婦女應做一次DXA(Spine AP View)之骨密度測定,若確定為骨質
疏鬆症,且無特殊禁忌,則建議使用荷爾蒙治療五年以上。早期卵巢
衰竭及年齡小於60歲的停經婦女,若經評估有骨質疏鬆症危險因子者
,得以荷爾蒙療法為首選治療藥物。
5、目前證據充分顯示,60歲以前使用荷爾蒙治療,具有保護心臟血管的
作用;長期持續使用超過60歲則建議須評估風險。但建議不要只為了
預防心血管疾病而使用荷爾蒙治療,對停經並保有子宮的婦女,可使用
其他藥物或方法來降低心血管疾病。
6、停經初期婦女(Early Post Menopause)如使用賀爾蒙治療,引起乳癌
增加的機率極低。雌激素合併黃體素治療超過五年,發生乳癌危險性會
少許升高,但乳癌風險升高的程度,並不具統計學的意義。
7、 根據2004年WHI研究報告顯示,子宮切除之停經婦女單獨使用雌激素,
會增加中風之危險,但顯著減少股骨頸骨折之危險。平均使用雌激素6.8
年,乳癌的發生率稍減,同時不會影響冠心病發生率。
8、子宮完整的婦女使用雌激素治療時,應同時處方適當的黃體素,以預防
子宮內膜增生;對無子宮的婦女則無需處方黃體素。合成黃體素
(Progestins)似乎會有促進乳癌及冠心病之不良作用。
9、針劑荷爾蒙療法,因其長期使用之療效及危險性仍未確定
,不建議使用。
10、荷爾蒙治療在停經10年以內就開始使用,則其效益高且風險低,使用時應
優先考慮低劑量療法。
11、停經婦女不需常規補充男性荷爾蒙,但對男性荷爾蒙缺乏之停經婦女
(如曾接受雙側卵巢切除或腎上腺功能失調婦女),
則有顯著療效(如提昇生活品質及改善性功能)。
12、雖然有些報告認為植物性雌激素對更年期症狀之改善有所幫助,但其療效
有限,與安慰劑相比較,無顯著差異。因臨床研究證據不足,在選擇此
類產品時,須謹記「並非所有植物性雌激素皆安全有效,臨床驗證與
否是唯一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