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上早產兒的定義為懷孕20至36周發生的分娩,而且出生體重低於2500公
克,即稱為低體重早產;出生體重低於1500公克者,稱為極低體重。
早產兒的
發生率約佔所有懷孕的5%至10%,但卻佔新生兒死亡的80%。

一般而言,出生體重愈低的早產兒,面臨的問題通常愈多,因此早產特別強調
妊娠32周以前發生,或體重低於1500公克的早產兒。
台灣地區每年約有30萬
名新生兒,以目前周產期死亡率(指死產或出生後7日內死亡者),平均每1千位即有
15至20位死亡來看,每年約有3300至4000名極低出生體重早產兒死亡。

早產兒除了死亡的威脅外,伴隨早產而來的各種急、慢性問題,常使整個家庭窮於
應付。據統計資料顯示,約一半以上的極低體重早產兒需要靠呼吸器維持呼吸,其
他的早產兒合併症如高黃疸血症、敗血症、呼吸道疾病、後晶體纖維化導致失明,
或顱內出血所遺留的神經的傷害及腦性麻痺等,不但造成孩子一生的陰影,也是
家庭甚與社會沉重的負擔。

由於早產的發生有50%不明原因,經評估為高危險群者,並非一定會早產,而經
評估不是高危險群者,也不表示一定不會早產。因此,懷孕中的婦女,都必須
注意早產徵象,儘量避免早產的發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u18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