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退或遲到,發生在要出生的胎兒身上,都不是一件好事不僅早產兒的風險高,胎兒若待到42周以上還不肯出來,這些「過期妊娠」的胎兒,仍有7成會持續在媽媽腹中成長,有可能成為體重超過4000公克的巨嬰,導致難產。

「過期妊娠」指的是懷孕超過某一時間,仍然沒有任何要生產的徵兆,依據美國婦產科醫學會所認定的定義,是指單胞胎懷孕周數滿42周以上,發生率約4~19%。但若懷的是雙胞胎或以上,則必須加以修正過期妊娠的定義,一般來說雙胞胎在34至35周以後,體重就不會再增加所以有些文獻將雙胞胎的過期妊娠期限,定義在40周;但臨床上多會在37周時就採剖腹生產,對雙胞胎的預後較好,所以反而比較少見過期妊娠的問題。

胎兒在媽媽腹中待太久,對母子雙方都會增加生產風險,一般胎兒的體重在37周會達到高峰,但若過期妊娠的胎兒,仍有7成會持續在媽媽腹中成長,有可能成為體重超過4000公克的巨嬰,導致產程延長、難產、產道裂傷、產後子宮收縮不良等影響。

無論預防早產或過期姙娠,很重要的措施就是定期產檢,其懷孕36周後,準媽媽應該定期每周進行一次產檢,並隨時密切注意胎動;若一旦發生過期妊娠,務必要確實依照醫師指示進行產檢及相關監測。此外,臨床上為了避免過期姙娠的風險,若懷孕己滿41周而無其他合併症,卻還沒有產兆跡象,會適時進行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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