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胎兒在子宮內成熟後自然就會出現生產的徵兆,而自然生產的過程必須藉著規則的子宮收縮才能使子宮頸口變薄及擴張,如此才能順利生產。催生是指在子宮自然發生收縮之前利用藥物刺激引發子宮收縮,通常適用於有產科醫療上的需要,此稱為催生的適應症;而少部份是為了產婦或醫師的方便性而做選擇性的催生。

在催生前必須確定的是懷孕週數,也就是必須確定胎兒成熟與否(主要是胎兒肺部的成熟),如此可以避免生出早產兒。月經週期規則的婦女可以最後一次月經日期來預估預產期;若週期不規則,也可在懷孕早期利用超音波確定懷孕週數。臨床上常見的催生適應症包括下列孕產婦:

1.高危險妊娠:
例如罹患妊娠高血壓、妊娠糖尿病等孕婦,須選擇最佳的生產時機,以確保母體及胎兒安全,因此必須採引產的方式。
2.過期妊娠:是指懷孕超過42週尚未出現生產徵兆,此種情況也須利用引產方式將胎兒娩出。
3.胎死腹中或孕婦有子宮內感染:已經胎死腹中但無生產跡象的孕婦,或是孕婦有子宮內感染者,都必須利用催生的方式生產。
4. 產婦的子宮收縮不規則:待產時產婦的子宮收縮不規則,也可以利用催生藥物促進子宮收縮,以便有效加速產程的進展。

對於正常健康的孕婦而言,適合催生的時機是懷孕滿38週(足月)以後較為恰當,臨床上多見懷孕39~41週的孕婦接受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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